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 ||
甲级 | 乙级 | ||||
1.卫星定位测量 2.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 3.水准测量 4.三角测量 5.天文测量 6.重力测量 7.基线测量 8.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|
人员规模 |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60人(含注册测绘师5人),其中高级8人、中级17人 | 25人(含注册测绘师2人),其中高级2人、中级8人 | |
仪器设备 | 1.卫星定位测量 |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(5mm+1×10-6D精度以上) | 10台 | 6台 | |
扼流圈天线 | 10台 | - | |||
2.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网位置数据服务 | 服务器 | 6台 | 3台 | ||
数据存储设备 | 50TB | 10TB | |||
3.水准测量 | 水准仪(S1级精度以上) | 10台 | 5台 | ||
4.三角测量 | 全站仪 | 10台(2²级精度以上,其中0.5²级精度以上2台) | 5台(2²级精度以上,其中1²级精度以上2台) | ||
5.天文测量 | 天文测量设备 | 2台 | 1台 | ||
6.重力测量 | 重力仪(0.02mgal精度以上) | 4台 | 2台 | ||
7.基线测量 | 基线测量设备(1×10-6精度以上) | 1套 | - | |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:C级以下。不得承担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建设。 2: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。不得提供国家和区域坐标参考框架服务。不得提供优于0.1m精度的位置数据服务。 3~5:三等以下。 6:专业重力测量。 7:不得承担。 8:相应于上述限额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 ||
甲级 | 乙级 | ||||
1.一般航摄 2.无人飞行器航摄 3.倾斜航摄 |
人员规模 |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30人(含注册测绘师2人),其中高级4人、中级10人 | 15人(含注册测绘师1人),其中高级2人、中级5人 | |
2.无人飞行器航摄 | 设备供应商培训合格的飞行操控技术人员 | 6人 | 2人 | ||
仪器设备 | 1.一般航摄 | 航摄仪及其他传感器 | 4套(其中2套有IMU/DGPS系统) | 2套(其中1套有IMU/DGPS系统) | |
2.无人飞行器航摄 | 无人飞行器系统 | 3套 | 1套 | ||
3.倾斜航摄 | 多镜头多角度倾斜摄影测量系统 | 1套 | - | ||
多角度倾斜摄影真三维处理系统 | 1套 | - | |||
技术能力 | 3.倾斜航摄 | 具备专业子项1满2年以上。 | - | ||
保密管理 | 3.倾斜航摄 | 设有专门的数据处理区域,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与设施,采取保密技术防护措施,计算机和网络的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。 | - | |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: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.2m,200km2以下;0.2m,400km2以下;0.2m~1m,5000km2以下。 2:影像地面分辨率优于0.2m,50km2以下;0.2m,400km2以下;0.2m~1m,500km2以下。 3:不得承担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 |||
甲级 | 乙级 | 丙级 | ||||
1.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 2.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 3.摄影测量与遥感监理 |
人员规模 |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60人(含注册测绘师2人),其中高级8人、中级17人 | 25人(含注册测绘师1人),其中高级2人、中级8人 | 8人,其中中级3人 | |
仪器设备 | 1.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 |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(5mm+1×10-6D精度以上) | 6台 | 3台 | 1台 | |
全站仪(2²级精度以上) | 6台 | 4台 | 2台 | |||
水准仪(S3级精度以上) | 6台 | 3台 | 2台 | |||
2.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 |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者遥感图像处理系统 | 15套 | 8套 | 4套 | |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~2:1:500比例尺,20km2以下;1:1000比例尺,30km2以下;1:2000比例尺,50km2以下;1:5000比例尺,100km2以下;小于或者等于1:1万比例尺的不得承担。 3:不得承担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 |||
甲级 | 乙级 | 丙级 | ||||
1.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2.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3.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4.地面移动测量 5.地理信息软件开发 6.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|
人员规模 |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60人(含注册测绘师2人),其中高级8人、中级17人 | 25人(含注册测绘师1人),其中高级2人、中级8人 | 8人,其中中级3人 | |
仪器设备 | 1.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|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| 6台(其中5mm+1×10-6D精度以上不少于3台) | 3台(其中5mm+1×10-6D精度以上不少于2台) | 2台 | |
2.地理信息数据处理 | 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| 10套 | 5套 | 1套 | ||
3.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 | 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 | 10套 | 5套 | 1套 | ||
4.地面移动测量 | 地面移动测量系统 | 2套GNSS+INS+LiDAR或者6套(GNSS+INS+影像获取设备),绝对精度优于0.5m | 1套(GNSS+INS+LiDAR,绝对精度优于0.5m)或者3套(GNSS+INS+影像获取设备,绝对精度优于10m,其中至少1套绝对精度优于0.5m) | 1套(GNSS+影像获取设备),绝对精度优于20m | ||
系统标定场 | 1个 | 1个 | - | ||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~3: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。 4~5:无限额限制。 6:相应于上述限额。 |
1~3:县级行政区域以下。 4:精度优于1m,不得承担;1m(不含)至10m,100km2以下;劣于10m,无限额限制。用于带状地形测量时:精度优于1m,不得承担;1m(不含)至10m,400km以下;劣于10m,无限额限制。 5:无限额限制。 6:不得承担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
考核 内容 |
考核标准 | ||||
甲级 | 乙级 | 丙级 | 丁级 | ||||
1.控制测量 2.地形测量 3.规划测量 4.建筑工程测量 5.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 6.市政工程测量 7.水利工程测量 8.线路与桥隧测量 9.地下管线测量 10.矿山测量 11.工程测量监理 |
人员 规模 |
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60人(含注册测绘师5人),其中高级8人、中级17人 | 25人(含注册测绘师2人),其中高级2人、中级8人 | 8人,其中中级3人 | 4人,其中中级1人 | |
仪器设备 | 专业子项1~10 |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(5mm+1×10-6D精度以上) | 6台 | 4台 | 2台 | - | |
全站仪 | 10台(其中2²级精度以上5台) | 5台(其中2²级精度以上3台) | 3台(其中2²级精度以上1台) | 2台(5²级精度以上) | |||
水准仪(S3级精度以上) | 6台 | 3台 | 2台 | 1台 | |||
5.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 | 全站仪(0.5²级精度以上) | 2台 | 1台 | - | - | ||
水准仪(S05级精度以上) | 2台 | 1台 | - | - | |||
7.水利工程测量 | 测深仪 | 3台 | 2台 | 1台 | 1台 | ||
9.地下管线测量 | 地下管线探测仪 | 3台 | 2台 | 1台 | 1台 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:三等以下。 2:1:500比例尺,30km2以下;1:1000比例尺,50km2以下;1:2000比例尺,80km2以下;1:5000比例尺,100km2以下;1:1万比例尺,200km2以下。 3: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;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。 4:建筑范围1km2以下,单个建筑物10万m2以下。 5:一般精密设备安装。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下且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。 6:特大城市一般道路、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、一般立交桥。 7:不得承担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。 8:300km以下的线路,多孔跨径总长在100m以下的桥梁,4km以下的隧道。 9:管线长度300km以下。 10:矿区控制面积200km2以下。 11:相应于上述限额。 |
1:四等以下。 2:1:500比例尺,15km2以下;1:1000比例尺,20km2以下;1:2000比例尺,30km2以下;小于1:5000比例尺,60km2以下。 3:总建筑面积30万m2以下;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。 4:30层以下的住宅、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。 5:不得承担精密工程测量。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下且高度在50m以下的建筑。不得承担铁路、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。 6: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、小城市道路。 7:中型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。 8:200km以下的线路,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,3km以下的隧道。不得承担铁路、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。 9:管线长度200km以下。 10:矿区控制面积100km2以下。 11:不得承担。 |
1:等级以外。 2:1:500比例尺,10km2以下;1:1000比例尺,15km2以下;1:2000比例尺,20km2以下。 3:总建筑面积20万m2以下;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。 4:7层以下的住宅、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。 5:不得承担。 6:局部市政工程。 7:小型水利水电工程。 8:100km以下的线路。不得承担桥隧测量。不得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。 9:管线长度100km以下。 10:局部矿山测量、巷道测量。 11:不得承担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 ||||
甲级 | 乙级 | 丙级 | 丁级 | ||||
1.地籍测绘 2.房产测绘 3.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4.不动产测绘监理 |
人员规模 |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60人(含注册测绘师5人),其中高级8人、中级17人 | 25人(含注册测绘师2人),其中高级2人、中级8人 | 8人,其中中级3人 | 4人,其中中级1人 | |
仪器设备 | 专业子项1~3 |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(5mm+1×10-6D精度以上) | 6台 | 3台 | 2台 | - | |
全站仪 | 5台 | 3台 | 2台 | 1台 | |||
2.房产测绘 | 手持测距仪 | 20台 | 12台 | 6台 | 3台 | |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: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。 2: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m²以下;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m²。 3:无限额限制。 4:相应于上述限额。 |
1: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。 2: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m²以下;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m²。 3~4:不得承担。 |
1: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。 2: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m²以下;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m²。 3~4:不得承担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 ||||
甲级 | 乙级 | 丙级 | 丁级 | ||||
1.海域权属测绘 2.海岸地形测量 3.水深测量 4.水文观测 5.海洋工程测量 6.扫海测量 7.深度基准测量 8.海图编制 9.海洋测绘监理 |
人员规模 |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60人(含注册测绘师5人),其中高级8人、中级17人 | 25人(含注册测绘师2人),其中高级2人、中级8人 | 8人,其中中级3人 | 4人,其中中级1人 | |
仪器设备 | 专业子项1~7 |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| 8台(其中5mm+1×10-6D精度以上不少于4台) | 3台(其中5mm+1×10-6D精度以上不少于2台) | - | - | |
全站仪(2²级精度以上) | 2台 | 1台 | 1台 | 1台 | |||
水准仪(S3级精度以上) | 6台 | 3台 | 2台 | 1台 | |||
测深仪 | 8台 | 4台 | 2台 | - | |||
声速仪 | 3台 | 2台 | 1台 | - | |||
水位计 | 10台 | 5台 | 2台 | - | |||
验流计 | 2台 | 1台 | - | - | |||
5.海洋工程测量 | 浅地层剖面仪 | 1台 | 1台 | - | - | ||
多波束测深系统 | 2套 | 1套 | - | - | |||
6.扫海测量 | 侧扫声呐 | 2台 | 1台 | - | - | ||
海洋磁力仪 | 1台 | 1台 | - | - | |||
多波束测深系统 | 2套 | 1套 | - | - | |||
8.海图编制 | 图形扫描仪(A0幅面) | 1台 | - | - | - | |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:无限额限制。 2~6:100km2以下。 7~8:不得承担。 9:相应于上述限额。 |
1:无限额限制。 2~4:50km2以下。 5~9:不得承担。 |
1:无限额限制。 2~9:不得承担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 |
甲级 | 乙级 | |||
1.地形图 2.教学地图 3.世界政区地图 4.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 5.电子地图 6.真三维地图 7.其他专用地图 |
人员规模 |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60人(含注册测绘师2人),其中高级8人、中级17人 | 25人(含注册测绘师1人),其中高级2人、中级8人 |
仪器设备 | 高性能图形编辑计算机 | 50台 | 20台 | |
图形扫描仪(A0幅面) | 1台 | - | ||
高性能数据服务器 | 2台 | - | ||
技术能力 | 3.世界政区地图 | 具有相对固定且权威的国际间资料交换机制,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地图数据库和独立完成分国、分洲、世界地图集(册)设计、编制的能力。 | - | |
4.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 | 具有独立完成相应区域范围的地图集(册)设计、编制能力;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相应区域范围的地图数据库。 | - | ||
生产业绩 | 2.教学地图 | 具备专业子项4,且近2年独立完成80种以上相应区域范围的教学地图集(册)。 | - | |
3.世界政区地图 4.全国及地方政区地图 |
近2年完成40种以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集(册)编制项目。 | - | |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~2,4~7:省级及以下行政区域范围内。 3:不得承担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
甲级 | |||
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| 人员规模 | 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| 100人(含注册测绘师5人),其中高级10人、中级20人 |
仪器设备 | 外业数据采集设备 | 50台(定位精度≤10m) | |
导航地图编辑系统 |
具备以下功能: 1.对道路和交通信息、POI、背景、注记的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的编辑制作; 2.支持数据更新机制的导航地图数据库管理; 3.通用交换格式数据输出。 |
||
在线存储设备 | 60TB(有效存储容量) | ||
保密管理 | 保密制度 |
保密管理条件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考核合格,符合以下要求: 1.保密机构健全,人员、职责明确落实; 2.保密制度完善,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; 3.保密要害部门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和设施; 4.涉密设备和网络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; 5.经常进行测绘保密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解决; 6.在数据制作区域,禁止使用无线网络,并能够自动识别外来设备入网;生产办公设备禁止在互联网上使用,作业用计算机的USB端口、串口、并口必须封闭; 7.数据生产环节中的数据必须使用经加密处理的自有格式。 |
|
作业标准 | 导航电子地图数据模型和规格 | 数据模型和规格应当符合《车载导航电子地图产品规范》GB/T 20267-2006的基本要求。 | |
作业规范 | 包括内外业的作业组织、人员配备、环境配置、操作规范。 | ||
产品编译规范 | 规定场所设置、人员限制、保密措施、环境和流程。 | ||
质量检查规范 | 执行《导航电子地图检测规范》CH/T 1019-2010的规定。 | ||
数据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| 规定外业采集、内业编辑制作、数据编译、质量检查各作业环节的内部流程工艺和作业环节之间的流程。 |
专业子项 | 考核指标 | 考核内容 | 考核标准 | |
甲级 | 乙级 | |||
1.地理位置定位 2.地理信息上传标注 3.地图数据库开发 |
人员规模 | 地图制图或者计算机类专业技术人员 | 20人,其中中级5人 | 12人,其中中级2人 |
地图安全审校人员 | 5人 | 2人 | ||
仪器设备 | 专用软件 | 有独立地图引擎 | - | |
保密管理 | 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。 | |||
建立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制度,配备安全保障技术设施。 | ||||
质量管理 | 建立质量管理规定和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责任制,成立质量管理机构并配备经过培训的质检人员。 | |||
作业限额 | 无限额限制。 |
1~2:无限额限制。 3:不得承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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